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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4章 我再贪心一点

    两个人再一次去操场的时候,篮球比赛已经开始一小会儿了,冯轻轻正在号召大家集合,糖姝和姜窈看到她扫过来的眼睛,加快脚步走了过去。

    她的目光在两个人明显长了一点的裙子处停留了一两秒才转过头,却在背后忍不住扯了扯自己的裙摆。

    这么一对比,好像,确实有点太短了。

    当时买衣服的时候只顾着好看了,忘记问裙长了。

    冯轻轻的目光落在不远处的男生身上,果然,不出意外,他的目光始终定格在那个女生身上,从始至终都是这样的,在糖姝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洛珩礼的眼睛里再也没有出现过其他女生。

    她就站在那儿,却轻松比得上她陪在他身边三四年。

    冯轻轻和洛珩礼是初中三年的同班同学,加上现在,已经是第五个年头了。

    五年,没能入洛珩礼的法眼。

    甚至鼓起勇气的表白,也只换来洛珩礼毫不在意的一句“哦,回去等通知吧”。

    不伤心是不可能的,年少时就心动的人,总应该要一个结果吧。

    啦啦队人员集齐,冯轻轻带着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往篮球场地走,她走在最前面,像是羊群的领头羊,却又如白天鹅一般抬着下巴,高傲又漂亮。

    老实说,冯轻轻很漂亮,明艳的长相,又丝毫不吝啬向别人展示自己的美,这样自信大方的女孩子没人会不喜欢吧。

    啦啦队队服是粉色的上衣和白色的百褶裙,一眼望去有一点像穿着芭比裙的火烈鸟。

    朝气蓬勃又热烈明媚。

    篮球中场休息的时候,双方比分不相上下,两个班的班主任表现的尤其在意,tom从教二十多年,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从来没输过。

    对面二十四班的班主任何洁没有tom那么大的教龄,但年轻人总是喜欢争一口气:

    “阿九,不要死盯着洛珩礼,你想办法进球,防守交给别人。”

    “聂荣,你严防死守最后底线……”

    “……”

    焦灼的战况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当啦啦队上场的时候,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注意到,糖姝倒是乐得自在,她的动作还是不熟练,还要靠着前面的人才能记起来。

    不过,明显比姜窈好多了,她到现在还没有驯服好四肢,糖姝丝毫不怀疑,她是军训会顺拐的那一批人。

    裙子改良过了,她跳起来没有昨天那么束手束脚,相反有一种解放天性的感觉。

    ——她是闹闹,那个身在葱茏岁月最偏爱热闹繁华的人。

    坐在计分处的糖之栩看见球场活蹦乱跳的女孩,少女脸上挂着明媚的笑容,唇边的两颗梨涡酝满了欢喜,飞扬的马尾辫和记忆里那个穿着碎花小裙子跑向他伸手要抱抱的小屁孩逐渐重合在一起。

    他没比糖姝大几岁,却因为自小和她分开,每次见面的时候总是对这个小妹妹格外疼爱,好像一年见一次,她的变化都很大,长高了,长漂亮了。

    奶奶说他们没有重逢的日子里,这个比他小了三岁的妹妹都心心念念着他们。

    糖之栩永远记得他的十岁生日,他和糖之安的生日在六月份,刚好赶上了儿童节。

    那年糖姝七岁,刚上一年级,那天也像今天一样,天气很好,她穿着漂亮的粉裙子,背着书包跟着奶奶来了冰城。

    一见到他就迫不及待伸手去抱他,又笑嘻嘻地拿出来一个小模型,是他当时最喜欢的漫画的主人公。

    模型算不上精致,而且还很稚嫩,算不上一个成品,但却是糖之栩这么多年收到的最喜欢的一个生日礼物。

    因为那是她亲手做的。

    后来,他们的学业忙起来,见面的时间就更少了。

    唯一不变的就是在知道他们要回来的那一天,糖姝总会守在门口,看到他就伸手要抱抱。

    糖之栩蓦然红了眼眶,只一秒就反应过来偏头擦去了,可哪怕动作再快,还是被一旁的男生捕捉到了。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糖之栩情不自禁落下泪来?

    洛珩礼顺着他的眼神望去也看见了青春活力的糖姝,那样一个人间小太阳一般的存在,在他最绝望的时候把他拉出深渊,照耀了他那么多年,怎么会突然就不会说话了?

    其中的故事,洛珩礼想不出来,却也不想问,总归她现在在他身边了,日久天长他总能治愈她。

    以前她做他的小太阳,救他出地狱,重见光明的那一刻,他爬了九千步台阶,在承恩寺许下两个心愿,一愿父母无病无灾,长乐安康,二愿护她一世喜乐,无忧无虞。

    少年一诺,重逾万金。

    她生于夏季最繁盛的时候,本就是天空中最热烈的骄阳。

    羲和之光不灭,灿烂光芒永存。

    ***

    刚跳完啦啦操,糖姝喝了口水坐在旁边的梯子旁晒太阳,姜窈拿着一瓶水过来,没喝,反而抓着糖姝的手,在她脸上摸了摸,说:

    “糖糖,你摸摸,我是不是没脸了?”

    手指下的肌肤滑嫩,q弹,手感异常好,糖姝忍不住捏了捏,却被姜窈拍了拍,然后又听见她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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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感觉我的脸都丢光了,呜呜呜,我的一世英名啊,早知道我宁可去跑一千五百米也不跳这该死的啦啦操了……”

    糖姝勾唇笑了笑,从一边的书包里拿出手机打字:现在也可以报一千五百米。

    “嘿,糖姝姝,你就是这样拆我台滴?”

    一千五百米没有名额限制,一班只出了一个女生,按道理来说是不够的。

    姜窈有些后悔刚刚说的话了,抿了抿唇说:

    “收回。”

    糖姝:“……”

    胆小鬼,幼稚鬼,略略略。

    “嗯?糖糖,这是什么?”

    姜窈从糖姝的书包的一侧抽出来一张信封,粉白色的,上面用火漆印章印了一个大大的爱心,一看就是情书。

    虽然糖姝不说话,但毕竟一张脸摆在那里,喜欢她的人也还挺多的,拿到的情书也不计其数。

    只是糖姝每次都把它们收进了桌柜里,没有打开过。

    “糖糖,你怎么不打开看看?”

    姜窈疑惑地发问,对上糖姝的眼睛好像明白了,这人是压根不知道书包里有一封情书。

    “毕竟是人家的一份心意,不知道他花了多少心血,用了多少勇气才提笔写下告诉你的,我觉得你还是应该认真看看的。”

    姜窈没有说的是,她知道真心付诸东流是什么滋味,毕竟经历过一次,再想忘记都很难。

    暗恋会让人变得胆小,但却又勇气惊人,姜窈曾经也勇敢过一次,换来的不过是此后的懦弱。

    她把自己缩进保护壳里,没人发现秘密,她就还是那个勇敢自信的她。

    觉得姜窈说得很对,糖姝接过信封,稍显郑重地打开了。

    以前糖姝收到的情书,要么长篇大论写了两个人的经历,要么直奔主题。

    但这一封,很特别。

    粉白色的信纸上只有两句话:

    ——闹闹,希望你一直明媚热烈地活着。

    ——我再贪心一点,希望你的身后一直有我。

    少年笔锋遒劲有力,字形其实是不好看的,但可以看出他写得很认真,一笔一划颇有王羲之入木三分的意思。

    话也很坦白,不引经据典却字字珠玑,情感真挚,甚至把自己放在了一个卑微的位置。

    知道糖姝叫闹闹的,除了亲人和姜窈之外,只有洛珩礼了。

    但这字迹,明显不是他的。

    姜窈见糖姝愣神,忍不住凑着脑袋看了一下,也许真的是深有体会,她眼眶突然红了下,说:

    “糖糖,你真的很幸运。”

    不求与她并肩而行,只在背后默默守护。

    她比谁都知道,被一个人暴烈地爱着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可惜她从来不是能够幸福的人。

    该是怎样的一个人愿意为了另一个人做到如此?

    很多年后,糖姝亲手将这封信还给了它的主人,那个时候,她已经释怀了曾经的所有苦难,身边也早已有了挚爱之人,相携一生,往后柴米油盐,无他不欢。

    少年人的爱意珍藏心底那么多年,终于有了一个拨开云雾见天明的结果。

    不是所有的暗恋都能成真,不然世界上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意难平。幸运的是,人生总是这样子的,有遗憾有后悔,有勇敢有懦弱。

    糖姝很幸运,有人能在她最低谷的时候直言喜欢她,也很庆幸,遇见了自己喜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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